金融業:屋漏偏逢連夜雨,證所稅課徵,壽險業經營難度加大

n    財政部的證所稅版本,扣除額低於市場預期,惟可盈虧互抵

財政部於4/12提出證所稅版本,其中個人扣除額為300萬元,低於市場原本討論的600萬元,證所稅率20%,而營利事業的扣除額由目前的200萬元降至50萬元,稅率由10%提升到12%。證所稅課徵標的包括上市上櫃興櫃股票、未上市未上櫃股票、私募基金受益憑證、期貨、選擇股,盈虧可互抵、交易損失可抵扣,證交稅於2013年實施(表一)。

財政部已將證券資本利得稅改方案提報行政院,如果行政院通過,則將送交立法院立法、修法。

表一: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之財政部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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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行政院;永豐投顧研調處整理,Apr. 2012

n    企業證所稅課徵項目,國內有價證券占保險業可運用資金總額40.99

全體壽險業2011年可運用資金總額為11.5兆元,有價證券、國外投資、銀行存款、不動產投資(包括自用)、壽險貸款、放款、其他項目占比分為40.99%、37.73%、6.15%、4.74%、4.96%、4.93%、0.50%。由於企業證所稅項目包括股票、債券、其他有價證券、期貨、選擇權等,上述項目占保險業可運用資金總額高達40.99%,為壽險公司投資收益重要來源之一,因此證所稅課徵對壽險公司是負面解讀。

圖一:壽險公司可運用資金總額11.5兆元,國內有價證券占比高達40.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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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各金控、壽險公司、保發中心;永豐投顧研調處整理,Apr. 2012

n    險公司獲利已難上加難,又加上證所稅踢一腳,屋漏偏逢連夜雨

壽險公司稅後損益包含三個部分:利差損益(淨投資收益-保單成本)、費差益、死差益。國內壽險公司多為老牌壽險公司普遍面臨利差損(淨投資收益<保單成本),需仰賴死、費差益彌補,稅後獲利才得以為正。過去2005~2011年,國內全體壽險業平均投資收益3,026億元,但過去7年稅後獲利均值是負值,平均虧30億元。行政院對營利事業課徵證所稅是降低基本所得額(由200萬元降至50萬元),課徵稅率由10%提升至12%,將造成壽險公司獲利困難度提高,投報率拉升的難度變大,利差損情況惡化。

圖二:2005~2007年全體壽險業平均投資收益3,026億元,證所稅開徵衝擊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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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資料來源:各金控、壽險公司、保發中心;永豐投顧研調處整理,Apr. 2012  

n   結論及投資建議

在企業證所稅方面,成本認定分為二種:

1)有價證券部分採個別辨認法、加權平均法、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;

2)期貨及選擇權部分採先進先出,但到期前指定平倉者,得採個別辨認法。

因此,有價證券持股成本低者,於2013年以後出售,被課徵稅額的額度將變大,不排除壽險公司於2012年以前出售股票墊高成本。近幾年,外匯避險成本高漲、投資不佳造成壽險公司獲利不佳,也因此壽險公司進行增資,補強資本。

整體而言,證所稅的實施,對壽險股的影響是負面,股價可能呈弱化表現,維持壽險業投資評等為中立,惟考量新光金在第二季將認列敦南REAT的投資利益、REITs的投資利益73.4億元、5.6億元,可貢獻金控EPS 0.87元、0.06元,第二季獲利將明顯躍升

資料來源 : 永豐金研調處     

惟純屬研究僅供參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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