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賓士零件被竊 送修驚見失物
車主求償45萬 法官認「物歸原主」僅判賠工錢8千

女童控父 45天迷姦40次

內褲沾精非性侵 求刑30年判無罪

司法黑幕何時了 最高院法官子肇逃 一審半年 二審無罪

偷拍大腿沒看到內褲 獲判無罪  只拍大腿 法官:不算隱密部位

又見白目法官 性侵智障少女 7狼竟無罪

指被害人未達 「不能或不知抗拒」程度

3歲女童喊不要 法官又判未違意願

 

如果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我們~我們只能保護自己!

人不犯我~我不犯人!

人如犯我~我必犯人!

עין תחת עין

以眼還眼.jpg 

以眼還眼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熊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